10月20日讯 国际体育仲裁法庭驳回巴萨上诉,维持欧足联50万欧元罚款。巴萨因错误申报收入遭处罚,引发法律争议。
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驳回了巴萨对欧足联50万欧元罚款的上诉。欧足联因巴萨在2022财年错误申报无形资产出售收益为相关收入而对其处以罚款。具体而言,巴萨将2.67亿欧元的视听权销售收入报告为相关收入,这笔收入来自出售俱乐部25年内西班牙国内联赛10%的电视转播权。
欧足联俱乐部财务控制机构(CFCB)认定巴萨故意违反规定,并于2023年7月作出处罚决定。巴萨随后向欧足联上诉法庭提出申诉,但被驳回,最终将案件提交至CAS。CAS于9月18日作出裁决,结论是巴萨违反了欧足联的财务可持续性和公平竞争规定。
欧足联因巴萨在2022财年错误申报无形资产(非球员转会)出售收益为相关收入而对其罚款。根据规定,这些收入不属于相关收入范畴。欧足联不承认巴萨2022年出售电视转播权所得收入为相关收入,当时巴萨启动了第一个"杠杆"以恢复其经济偿付能力。欧足联俱乐部财务控制机构(CFCB)第一法庭于2023年7月对俱乐部作出处罚。
在评估了2019、2020、2021和2022财年后,该法庭得出结论,俱乐部故意违反了规定,将2.67亿欧元的视听权销售收入报告为相关收入,这笔收入属于截至2022年的报告期。
根据CAS的裁决,这笔销售包括俱乐部25年内西班牙国内联赛10%的电视转播权。俱乐部向欧足联同一机构的上诉法庭提出上诉,认为这项处罚不成比例,因为西甲认为这些操作是适当的,但其申诉于去年10月被驳回,随后将案件提交至CAS。CAS法庭于9月18日作出裁决,但于本周五公布判决,结论是巴萨违反了欧足联的财务可持续性和公平竞争规定。
判决称,"巴萨所谓的独特法律结构和出售原因并不影响应适用的监管框架"。同时还表示,"较低的罚款不足以起到足够的威慑作用"。
在维持处罚的论据中,法庭认为,"违规行为的故意性质,加上在单个赛季中2.67亿欧元的相关收入高估的重大影响,使得这一违规行为严重,也证明了严厉处罚的合理性"。此外,巴萨显然是首次违反规定这一事实"不能被视为减轻因素"。"相反,如果这是第二次违规,可能会被视为加重因素。"
法庭补充道,"低于50万欧元的罚款可能不足以对巴萨这样的重要俱乐部构成足够强大的威慑,无法阻止其故意错误申报对其平衡结果有重大影响的收入"。
"事实上,考虑到巴萨的收入情况和2.67亿欧元的错误分类,法庭认为50万欧元的罚款并非'明显且严重不成比例',相反,这样的处罚相对较轻。"法庭还裁定,巴萨须支付1万瑞士法郎作为欧足联在此程序中的费用。